“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SWOT分析
作者: 周雨倩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7-30 点击数:3962
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家庭结构的日益“核心化”,中国养老服务需求与日俱增,传统的以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已无法适应当代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解决当前医养分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对“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这一新型健康养老模式进行SWOT分析,能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和满足其多样化需求,减轻其医疗负担,降低社会及家庭养老压力,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参考。
关键词:“养中设医”;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养老模式;SWOT分析
一、“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现状
我国关于“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研究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期,相关文献大多是在研究医养结合的内涵、必要性、困境和解决路径这四个方面。虽然顶层设计还不完善,在推行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问题,但这也恰恰说明,该新型养老模式有较大的研究拓展空间。不可否认的是,其新型养老模式是对现存的养老模式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满足多层次、多维度、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本文着重对“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进行探究,并通过SWOT法进行分析和阐述,如图1所示。
二、“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SWOT分析
(一)“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
1.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我国现阶段养老院中具备医疗服务设施的不足25%,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对护理服务的专业要求较高,而我国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健全,专业型人才极度缺乏。在这种模式下,养老机构依托医疗机构资源,科室和医疗设备设置比较齐全,医护人员接受过专业教育,整体专业化水平较高,专业医疗人员在经过专业的培训后可以更高效地提供医疗服务,这为给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奠定了基础,满足医养结合的需求。
2.加强老年人的生命保障。养老机构增设的医疗机构多采取养老机构与附近专业医疗机构合作的形式,由于依托医疗机构资源,医护人员可定期或长期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治理服务。同时,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双向合作,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推动分级诊疗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就医效率,而且极大地保障了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3.具备协调的服务工作机制。“养中设医”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属于内置型医养结合模式,该模式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资源进行整合,设立同一独立法人机构模式,统一管理,通过垂直沟通,使指令能够上传下达,办事效率高,拥有统一的协商机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服务工作机制运行得也更顺畅。
(二)“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劣势
1.运营压力较大。因为“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养老机构收入大多来自政府补贴和老人自付的护理费用,收入较为单一且整体收入较低。同时因为养老机构内驻医疗机构门槛较高,按照医疗机构设置的标准,需要配置完善的设备资源和专业的医护人员,所产生的经济成本就会远高于传统养老机构,所以其在实际运营中会造成收不抵支的情况,这就需要民间资本的介入来分担运营压力。然而目前我国的“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还未形成完善的筹资机制与途径,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较差,民间资本进入困难。
2.保障群体有限。第一,由于该模式运营主体是养老机构,而大部分公办养老机构,相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失能失智的老年群体,更愿意接受相对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群体。第二,该模式目前主要集中在发达城市地区,由于农村地区基础条件薄弱、传统养老观念落后、资金投入不足且该模式对于农村的构建多基于顶层设计,该模式难以在农村普遍推行。
3.收费较高。由于“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医护人员专业、服务周到、设备完善、环境适宜等,老年人的入住费用偏高,经济负担较重。例如,近两年在一二线城市养老机构中,其收费标准除去特殊照护、医疗费用等其他特殊费用外,一般在3 000~6 000元之間,最高可达上万元,高昂的收费标准使该模式难以普及。另一方面,由于难以获得医保定点资质,部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难以实现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因此入住老人的收费也会提高。
(三)“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机遇
1.政府政策的支持。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提出,要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20年,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该文件的下发表明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对“互联网+”的有效利用。基于智慧医养结合云平台的建立和普及,远程会诊、远程诊疗、远程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互联网技术不仅可以提供远程诊治模式、线上服务模式、信息共享模式,还可以利用“互联网+”搭建养老信息平台。基于医养结合服务平台的大数据平台的搭建,有利于合理配置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分担社会传统养老的运营成本,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有效整合,使社会化养老服务可以可持续发展。
3.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医养结合模式的推进离不开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随着我国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对医养结合事业的关注,政府用在该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包括对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养老服务环境、资源、质量的投入,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就高达27 085亿元,较上年增长近10个百分点。此外,政府在税收、贷款等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四)“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威胁
1.部门权责界定不清晰。该模式相关的法律政策还不完善,部门权责界定也并不清晰,未形成明确的主管部门。医养结合主要涉及三个部门,其中养老机构归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管理、医保基金由医保部门管理,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就面临着民政、卫生以及社保等多部门共同管理,容易造成行政标准难以完全统一等问题。由于这三个部门管理体制的差异和部门利益的存在,医养结合在运行中也出现了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等问题。
2.传统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受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许多老年人认为养老院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宁愿独自在家并希望能够由家庭成員对其进行照顾,导致他们对于这种新型养老模式的接受度有限。此外,年龄、教育程度、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老年人养老观念的改变。同时,社会各界对于“养中设医”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较弱,造成信息资源不匹配。多方面原因导致老年人没有渠道或没有想法对“养中设医”医养结合型养老进行了解。
3.供给主体定位模糊。目前我国大多数医养结合机构的功能定位并不清晰,存在两极化现象。由于“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机构自身定位模糊,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参差不齐,出现了对接困难及不同供给机构的层级分化。一方面,大型、公立的养老机构盲目定位高端市场,背离了市场的实际需求,造成入住率偏低;另一方面,小型、基层的养老机构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根本没有资金去扩展医养结合业务。另外,当前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相关制度较为零散,不能形成协同效应,尤其是我国现阶段的医保制度与医养费用制度严重脱节,导致难以使用使医保基金与养老机构进行结算,产生了对有效需求与供给的双重挤出效应,即失能、患病老人因收入有限难以支付费用,导致有效需求减少;而医养结合机构资源闲置,收不抵支,选择退回为功能复合型养老机构。
三、完善“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人才培养
各级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社会机构等应进行资源整合,引导各院校设立医疗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学科,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技术型与管理型人才,形成健全的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教育、实践、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评定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薪资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与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打通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人才培养的层级通道。
(二)政府与社会相协调
以往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处于垄断地位,而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公共服务领域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力量。政府可通过引入私营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满足公共服务的相关要求。同时,养老服务应该与医疗服务相融合,即需要政府对相关体系予以健全,并加大对养老机构医疗部门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财政部门资金投入机制,因为充足的资金来源是保证“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体系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此外,引入市场的力量协助医养结合的公共服务发展。这就要求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市场化与非市场化并行的“双轨制”。政府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和积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调动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弥补单一服务供给的不足,强化养老机构发展的资金链条,推进供需平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的老人来讲,该养老模式接受度仍然较低。要加大对“养中设医”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可由国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等,增强全社会的认知和支持,加快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
(四)合理规划部门权力
针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政策间协调性不强的问题,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规范医养结合管理机制,明确规定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构建一体化的行政协调机制,避免权力和职责重叠,促使政府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再者,应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突破因权责不清而造成的部门间的行政壁垒,并完善主管部门的管理审批程序,加大对各方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相关主体在合作的基础上,可尝试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试点运行长期照护险等,以确保老年人群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付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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