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产品物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 杜江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2-03 点击数:3016
【摘 要】 近些年,吉林省农产品物流业有了很大发展,交通运输条件不断改善,对发展农业生产和繁荣农村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物流技术落后、物流企业规模小等问题,需要政府采取相关的措施和手段,促进农产品物流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吉林省;农产品物流;盈利模式
1 吉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机遇
1.1 农产品需求量为物流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随着吉林省经济日益繁荣,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2016年,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530.42元,同比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166.38元,同比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22.94元,同比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521.4元,同比增长8.4%。这为农产品物流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促进农产品物流快速增长。
1.2 不断增加的农产品产量需要庞大的物流体系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吉林省农业生产也迎来了快速发展。吉林省主要农产品产量都较之前有了大幅提高。巨大的农产品生产规模,无形中需要有庞大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来支撑,农产品物流市场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1.3 不断完善的交通运输条件为物流发展提供保障
交通运输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先行者,同样也是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吉林省交通网络逐步形成,运输条件得到改善,节约了大量在途时间和成本。截至2016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113公里,同比增加了18.4%。吉林省与国内各经济区域和中心城市的联系将变得更为紧密,为吉林省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 吉林省农产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吉林省在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与其他省份相比显得不足[1]。在一些已经建成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物流中心等物流节点中,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陈旧,物流设施配套不完备,设备老化。除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长春果品中心批發市场等几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外,吉林省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交易结算、质量检测、安全监控、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方面十分缺乏。
2.2 农产品物流损耗率高
目前,吉林省对于水果、蔬菜、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主要采用传统的常温运输方式,和先进的冷链物流技术相比,自动化程度非常低,耗能却较高,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储存运输成本[2]。受吉林省冬季寒冷漫长的气候特点影响,人们对于冷藏设备的使用意识不强,与冷链物流技术相配套的冷藏设备落后陈旧,使得冷链物流发展较慢。
2.3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低
在建设农产品物流系统的过程中,投资者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少。完善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数据交流技术和货物跟踪技术系统等技术被认为是物流信息化程度高的重要表现。但吉林省农产品销售信息和运输信息还是以传统方式获得为主。大多数市场都没有配置完善的信息设备,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使用率也很低,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及时,很难起到市场信息的指导服务功能。
2.4 农产品物流交易主体规模小
吉林省的农产品物流企业数量少和规模小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有实力、信誉高的大型现代化物流企业更少。吉林省农产品交易的主体是在原有农业合作社、供销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营农产品或者从事农产品物流的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也相继涌现,但都存在经营规模过小的问题。并且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小规模入驻企业基本上都是采取传统的交易方式,运营效率低下[3]。
2.5 物流中心盈利模式单一
目前,吉林省很多农产品物流中心主要采取传统盈利模式,如通过店铺租赁、办公房屋租赁等获取租金;为入驻物流中心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农产品保鲜存储、包装加工、装卸搬运、餐饮住宿等配套物业保障服务获取的收入。这些盈利方式都比较传统简单,增值空间很小,不能发挥农产品物流中心具有的资源整合的功能。
3 吉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对策
3.1 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物流基础设施的完善会促进本地区农产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由于物流两大基本职能是运输和仓储,吉林省应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大力建设诸如农产品的交易、加工和餐饮住宿等设施的建设,积极改善农产品的仓储保管条件,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农产品仓储基地[4]。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并积极鼓励农产品运输工具的创新研发。
3.2 扩大先进物流技术的使用
政府应考虑设立相应的扶持基金,专门用于农产品物流技术开发,尤其是农产品物流冷冻保鲜技术的研究开发,从根本上改变物流技术落后的局面。冷链技术是当今国外使用率非常高的成熟技术,吉林省应提高对于冷链保鲜技术的重视程度,对包括冷链物流技术在内的各种先进物流技术进行宣传,使之达到必要的普及效果。
3.3 加强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建设
针对农业物流信息化程度较低的问题,吉林省应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由有关部门、重点龙头企业、各类商贸企业和物流企业参与的农产品市场公共信息平台系统。该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交易价格等,减少农户和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还可为用户提供市场信息咨询、广告服务等。
3.4 扩大物流企业规模
大力发展农业物流企业,逐步实现农业物流企业发展的新模式[5],现代物流企业只有通过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将其生产的边际收益总量不断提高,才能获取良好的规模效益,提高农产品物流服务的有用性,创造社会价值。同时,政府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政策,为物流企业规模扩大提供相应的保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市场的力量,采取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3.5 扩大物流节点盈利模式
农产品批发中心和农产品物流园区除了提高传统的租金收入、物业服务收入外,还应充分利用好物流体系中需求链、信息链的资源集聚,开发出相应的增值服务,如互联网信息服务、农产品展览咨询、物流培训及融资服务等,以此带动收入的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还应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整和创新设计供应链,成为系统供应链的组织者和集成者,最终实现高度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运作模式。
参考文献:
[1] 樊雪梅,赵晓霖.吉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及对策研究[J]. 农业科技管理,2009,(12).
[2] 董碧松.吉林省农业物流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9, (9).
[3] 杨子刚,郭庆海.吉林省农业物流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 策[J]商业研究,2007,(10).
[4] 陈福玉,叶永铭.吉林省农产品物流问题的研究[J].黑龙江 科技信息,2009,(33).
[5] 李学兰,王海元. 区域农业与物流业耦合联动效应研究 ——以安徽省为例[J].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7,29 (03):1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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